道路標志提供道路信息,發揮道路語言的作用;指揮和控制交通,確保交通安全;引導和引導,提高駕駛效率。
為了確保我們的出行安全,這些交通標志的制作有哪些規定:
尺寸規定
警示、禁止和指示標志的標牌尺寸和引導標志的文字高度應根據公路的設計速度確定。指路標志牌的板面尺寸還應考慮字數、圖形符號、其他文字和布局美化,位置應放最左邊,地名應從近到遠、從上到下排列。如果幾個獨立的標志牌組成一組,則每個標牌的長度應相同。位置和方向標志中,直線標志應設置頂部,可到達左右的位置下方。
。當標志用中英文書寫時,地名用漢語拼音,特殊名詞用英語。由于布局規范的限制,可以使用一些英文縮寫。
箭頭規定,導向標志上使用的箭頭應一定角度上反映車輛的正確行駛方向。
(1)當高架橋上的門架標志或附屬標志的箭頭用于指示車道用途或行車目的地時,箭頭應向下并指向車道中心線;當用于指示出口方向時,箭頭應向上傾斜,傾斜角度應反映出口車道的線形。
(2)安裝路邊的方向標志應朝上,指示轉彎方向的箭頭應與轉彎車道的線形一致。當有三個箭頭同時向上、向左和向右時,指向右邊的箭頭應該放最右邊,向上和向左的箭頭應該放最左邊。
(3)箭頭可以放主標志文字下方或文字側面的適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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