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敘述:對于交通指示牌的理解:
最近,市民張先生走出松江路的地鐵站,穿過人行道。當他穿過兩根金屬棒時,由于正打電話,他不小心用兩根金屬棒之間的一根金屬梁擊中了自己的額頭。當時,他的頭部骨折流血。事發后,記者前往現場檢查,受傷的張先生的金屬梁被用來固定電線桿上的配電箱,以便向交通信號燈分配電力。張先生身高1.76米,金屬桿梁正好他的前額位置。
巧合的是,市民孫先生的妻子幾天前也有類似的經歷。那天清晨,她的愛人走華北路福特4S店附近的人行道上。當時,她不經意間被人行道上豎立的限重交通標志吊了頭上,該標志也被打碎并流血。孫先生認為,此類交通標志的安裝高度應至少高于地面兩米。他希望有關部門注意此事,賠償妻子的損失。
對此我市交警部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出于城市道路管理的需要,設置信號裝置、交通指示牌交通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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