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標志的分類。
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要標志和輔助標志。主要標志分為以下六類:
(1)警示牌:警示車輛和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址的標志。
(2)禁止標志:停止或限制車輛和行人某些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和行人移動的標志。
(4) 導向標志:傳達道路的方向、地址、間隔等信息的標志。
(5) 旅游區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和間距的標志。
(6)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宣告道路施工區域通行的標志。
輔助標志:附加在主要標志上的標志,以幫助闡明效果。
2、道路交通標志的作用。
道路交通標志是顯示交通法規和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他們可以形象地表達交通法規,詳細而簡潔。同時,它們也表達了難以用語言描述的內容。它們是處理交通和指示行車方向的設施,以確保交通順暢和安全。因此,道路交通標志具有以下作用:
1.提供中途信息,發揮中途講話的作用。
2.指揮和控制交通,確保交通安全。
3、引路,提高行車效率。
4、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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